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团组织推优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拟确定吴佳舟等77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拟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7天,自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1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电话方式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学院党委联系电话:86718206。
经济学院党委
2024年4月15日
上一条:我院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下一条:我院开展“党员青马共话时代热点,勇担重任践行青春使命”热点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