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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2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时间:2023-04-23

为了保障学院2022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规范实施,切实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方向班选拔工作的有效衔接,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88号)、《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南财教字〔2023〕14号)和《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启动2022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南财大教字〔2023〕16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专业分流范围

1.专业分流范围包括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两个专业

2.学院2022级所有学生原则上都要参加专业分流。在学校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启动通知下发前已经办理好保留入学资格、降级、休学等学籍变动手续的学生不参加本级学生的大类专业分流;在通知下发前尚未办理好降级、休学手续的同学均需参加本级学生的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限额

1.学院经济学专业分流限额为165人、经济统计学专业分流限额为165人。转专业名额不计入专业分流限额。

2.体育特长生、参军入伍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执行,专业选择不计入专业分流限额。

3.学院“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合理确定学院各专业分流限额,并需经过学校“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4.学院确定的各专业分流限额需要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专业分流时间

1.专业分流、转专业、方向班选拔工作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八周开始,在第二学期结束后的四周内完成。

2.学院需要先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完成转专业工作, 再进行本学院的大类专业分流和方向班选拔工作。


四、专业分流成绩

1.专业分流成绩指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绩点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一学年的绩点分成绩以第一学年修读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必修课程作为计算范围。

2.如果分流成绩出现相同且影响分流时,原则上参考第一学年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保留2位小数),成绩高的优先满足分流志愿。

3.专业分流成绩以分流录取时学生成绩单上的绩点分为准。


五、转专业与方向班选拔

1.学院不再实行院内转专业,但仍然实行跨院转专业。跨院转专业可以填写两个志愿,两个志愿均应是其他学院的专业。跨院转专业时,专业排名和学分绩点均以大类(学院)作为基础进行计算。

2.2022级本科生可以按照学院发布的方向班管理办法,参加二年级方向班的选拔,但所有参加二年级方向班选拔的同学均需要先通过转专业或专业分流进入该方向班所归属的专业

3.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一年级末转专业的若干规定》(南财教字〔2023〕13号)执行。

4.二年级方向班选拔的具体实施按照《南京财经大学拔尖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20〕8号)和2022级各方向班选拔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六、专业分流志愿

1.学生在学院公布的招生大类包含的专业范围内填写志愿,并对志愿进行排序。

2.学生需要填满招生大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志愿。学生如未按期填报志愿或

填报志愿数不足规定要求,视同该生服从专业调剂,由学院“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专业。


七、专业分流流程

1.学院公布经校“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专业分流限额计划,并做好专业分流及相关的转专业、方向班选拔等政策、制度的宣传和解读。

2.学院确定参加专业分流学生的范围和人数,制定参与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由教务秘书、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备案。

3.学院组织学生填报“南京财经大学大类专业分流志愿申请表”,并对学生的专业分流志愿申请表进行汇总,填制“南京财经大学大类专业分流志愿申请汇总表”,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汇总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允许学生调整分流志愿。

4.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按照专业分流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第一志愿录满的专业不再接收第二志愿的学生; 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根据第二志愿学生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

5.学院根据学生志愿、绩点分、专业分流限额,初步确定各专业分流录取名单,经学院“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各专业录取名单需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对公示的各专业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实名于公示期内向学院“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学院“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

7.申诉人如对学院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学校“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后,并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诉人。

8.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各专业录取名单报学校“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由学校正式发文。专业录取结果一经审定,学生应按录取后的专业培养计划修读,不得随意变更。


八、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朱红根

副组长:贾亦璞、韩中

组员:刘余、程恭品、吴昊、李庆海

具体职责包括:

1.具体负责执行学校转专业与专业分流的制度文件,具体落实学校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的安排与要求。

2.组织学院各专业充分讨论,合理确定本学院大类专业分流限额,制定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3.充分开展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制度政策宣传、宣讲工作,给予学生充分的政策解释、详尽的志愿填写辅导、录取原则和方法的说明。

4.具体负责组织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成绩核实、专业录取、公示,公布大类专业分流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

5.协助学校调查和处理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及学生投诉、举报等重大问题等。


九、其他说明

1.本细则适用2022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本细则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自2023年4月开始施行。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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