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一年级末转专业的若干规定》(南财教字〔2023〕13号)、《关于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南财教字〔2024〕26号)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3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3年5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俞老师,咨询电话:025-86718217。
备注:大类招生学生实行跨院转专业时,专业排名和学分绩点均以大类(学院)作为基础进行计算。
我院2023级本科生为大类招生,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专业分流,不再实行院内转专业。
经济学院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