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同学为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的党的发展对象人选。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7日,有情况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分团委反映。联系电话:025-86718203。
上一条:关于拟确定2023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下一条:我院暑期赴湖南开展“不忘初心,缅怀伟人”主题党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