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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时间:2023-11-23

校党委书记张利民会见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明一行

我院与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11月23日下午,我院与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校党委书记张利民在仙林校区行政楼十楼贵宾接待室会见了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明一行。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明、副总经理程汉华,教务处处长、经济学院院长朱红根,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小峰和部分教师参加签约仪式。

张利民书记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向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长期以来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张利民书记介绍了学校绿色经济发展研究院的建设情况。他指出,学校成立绿色经济发展研究院,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要举措。张利民书记表示,双方合作一定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不断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科研成果转化实现新的突破。

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德经楼323会议室举行。李金明董事长从发展历程、人才团队、企业体系、业务范围等方面介绍了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他表示,公司构建了全产业链、多事业部,旨在给客户更全面、更专业的服务,并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咨询、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成套环保设备的制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公司将以真诚、严谨、务实的合作态度,全面加强与经济学院的交流与合作。朱红根院长详细介绍了经济学院的历史沿革、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和科研平台。他表示,近年来,我校在绿色经济领域发展迅速,经济学院始终围绕国家战略和江苏经济发展需要,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服务社会能力显著增强,为双方开展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他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办学优势和能源优势,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环境咨询、市场开拓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共赢。

朱红根院长与李金明董事长签署了《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与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碳经济与管理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碳经济理论与实践研究、流域环境治理、生态环境政策咨询、实习就业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据悉,苏州市东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一家综合性的环保服务供应商。公司现年销售额约4.5亿元,在职员工400余人。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下属实体工厂两处,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在环保产业中,已经建立了由环保技术研究与开发应用、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计与总承包、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环境检测、环保成套设备研发制造、智慧水务等业务组成的环保产业服务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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